人之一生,恐怕最不愿去回忆的,就是过去发生过的那些痛苦的事情吧。
霍晨曦便是如此。
现在的她就像是一只刺猬,她将自己用又厚又尖的刺重重包裹,无论是谁都会被她的刺所伤到。
这么多年还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的人,恐怕就只有盛聿了。
盛聿对她的心思,她不是不懂。
但正因为懂,她才装作不懂。
盛聿于她而言,是上司,是朋友,更是可以信任的人。
她曾经最艰难的时候是盛聿拉了她一把,将她拉出那淌泥泞。
也许感动是有的,但她绝不会对盛聿动感情。
因为她很明白自己的心里从来就没忘记过墨凌炀,带着对墨凌炀的感情跟盛聿在一起,是不理智,也不仁义的。
她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彻彻底底的忘了墨凌炀,也许要五年,也许要十年。
她现在想做的,就只是尽快处理完c市的事情,然后离开。
只有离开了国内,她跟墨凌炀之间的事情才能告一段落。
“想什么呢?”
盛聿的手在霍晨曦的眼前晃了晃,带着好奇:“我都来半天了,你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?”
盛聿今天过来原本是想跟霍晨曦商量公司的事情的,但是他来半天了,也只看见霍晨曦坐在桌前,不知在想什么的样子,一点都没察觉到他的到来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霍晨曦回过神,看见盛聿站在自己面前,愣了一下,“你什么时候来的?”
“我可来好半天了。”盛聿在她面前坐下,“想什么呢?”